檢送本部編訂「大專校院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更新範本,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等規定辦理。
二、 本部為協助各大專校院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業配合勞動部於114年2月21日公告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4版),滾動修正旨揭計畫範本。
三、 請各校參考旨揭計畫範本,並依各校特性與實際情形進行修正調整,完備不法侵害預防相關工作。本部亦同步將檔案置於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衛示範文件,供下載瀏覽參考。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本部高等教育司、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本部終身教育司、本部人事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均含附件)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等規定辦理。
二、 本部為協助各大專校院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落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業配合勞動部於114年2月21日公告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4版),滾動修正旨揭計畫範本。
三、 請各校參考旨揭計畫範本,並依各校特性與實際情形進行修正調整,完備不法侵害預防相關工作。本部亦同步將檔案置於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衛示範文件,供下載瀏覽參考。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本部高等教育司、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本部終身教育司、本部人事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