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消防署函請督促大專院校落實用火與消防管理一案,請查照。
一、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6月26日消署預字第1143313361號函辦理。
二、 為共同維護校園師生安全,請學校總務單位務必落實用火與消防管理:
(一)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應為耐燃材料。
(二)暢避難路徑應保持暢通,不得堆積可燃物或阻礙通行之設施。
(三)各活動使用明火應建立申請與管理機制並納入消防防護計畫予以管理。
(四)各活動應確認活動地點符合法規與用途限制。
(五)務請於各式活動加強宣導用火、用電管理。
三、 檢附內政部消防署函文1份。
二、 為共同維護校園師生安全,請學校總務單位務必落實用火與消防管理:
(一)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應為耐燃材料。
(二)暢避難路徑應保持暢通,不得堆積可燃物或阻礙通行之設施。
(三)各活動使用明火應建立申請與管理機制並納入消防防護計畫予以管理。
(四)各活動應確認活動地點符合法規與用途限制。
(五)務請於各式活動加強宣導用火、用電管理。
三、 檢附內政部消防署函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