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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校受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委託辦理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班」(以下簡稱廢水訓練班)招生簡章及課程表,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切合國家政策建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制度,協助事業培育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提高廢(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管理專業,始辦理旨揭訓練,訓練測驗合格後由環境部核發專責人員證照。
二、 本校辦理甲級(含乙升甲)廢水訓練班,將於113年3月16日開課,具有(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理、工、農、醫各科系畢業,或(2)專科以上理、工、農、醫各學科副學士學位,並具2年以上水污染防治及處理操作實務工作經驗者,即可報名。
三、 乙級廢水訓練班於113年3月24日開課,凡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水污染防治及處理操作實務工作經驗者,皆可報名。
四、 取得合格證書後連續3年以上未依法設置或登記為該項環保專責人員,為避免與實務脫節,應於設置到職之翌日起6個月內完成到職訓練;需受訓學員於前揭訓練期別均可報名。
五、 詳細參訓資格請參閱附件訓練簡章;課程詳情及線上報名請至國家環境研究院環保訓練管理系統查詢(https:// record.moenv.gov.tw/)。
六、 本課程洽詢窗口:胡靖宜小姐,電話:03-5731918,E-mail:train.NCTU@gmail.com。

正本: 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敏實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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